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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派
发表于: 2020-5-12 13: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图,图文无涉)

业主被小区门口的升降栏杆砸伤,物业要不要赔偿?

最近,象山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是汪女士,象山一小区业主。汪女士骑电瓶车送女儿上学,经过小区门岗时,被物业的遥控升降栏杆砸伤了牙齿。

为治疗牙齿,汪女士前后花费了医药费两万余元。

汪女士认为,小区物业未在该小区的大门分设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出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同时,物业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以致她被遥控下降的栏杆砸伤。

事发后,汪女士曾向物业公司索赔,物业公司承认升降栏杆伤了汪女士的牙齿,但不同意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上法院打起了官司。

庭审时,汪女士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物业公司辩称,升降杆能自动识别车辆,但不识别电瓶车和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瑕疵,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方,安排物业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管控人员和车辆进出,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和人员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和风险提示,放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可从机动车道进出,致使原告被升降杆砸伤,具有过错,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无过错,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原告作为该小区的业主,缺乏安全意识,心存侥幸,冒险紧跟在汽车后面出小区,导致被回落的升降杆砸伤,对自身所造成的伤害,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共计1.3万元。

编辑:张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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