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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公安
发表于: 2020-5-11 22: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居住证制证权限由公安厅下放到县(区)局(分局)制作。

近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安装及调试

钦南居住证制作点

在钦南公安分局户政科正式投入使用

居住证制作点设在分局后

钦南群众领证时间

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可以领证

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可以领证

大大缩短了群众的领证时间

在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钦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举措,不断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进一步优化居住证办理流程。钦南分局居住证制作点投入使用,将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等问题。

关于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

一些温馨提示

1、居住登记手续有所简化

出租房屋出租人申请治安登记,不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户口簿。

流动人口凭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明,即可现场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部门不得设置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住所、就业等门槛。在公安机关推行的互联网自助申办平台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拍照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居住证申领条件有所放宽

流动人口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近期社保、就业劳动合同(协议)、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出具的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3、居住证申领范围有所拓宽

对于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居住、就业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除本人外,其直系亲属可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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