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广西论坛网

手机版
专享特惠酒店
7X24小时客服电话

400-8888-999

广西头条国际资讯国内资讯 南宁新闻广西教育广西房产

交通旅游美食美客征婚交友 求职招聘租房售房商务商业

广西购物招商加盟二手买卖 家政服务搬家物流工商注册

教育培训广西旅游成语大全 广西特产广西美食四字成语

admin
发表于: 2022-8-9 12: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7月的河南暴雨,致使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备受社会关注。遭遇暴雨导致的洪涝灾害时,水上救援尤为重要。 近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南宁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奖励和补偿,调动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水上搜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社会救助力量积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搜救奖励每次最高30000元,个人奖励每次不超过3000元。根据《办法》规定,南宁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搜救奖励倾斜于参与现场搜救应急行动的救助力量,兼顾在搜救组织协调和搜救行动保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坚持精神奖励与个人奖励相结合。具体奖励标准由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综合考虑实际搜救效果、社会效应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奖励最高限额为:对参与特大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0元/次,个人不超过3000元/次;对参与重大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20000元/次,个人不超过2000元/次;对参与较大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0元/次,个人不超过1500元/次;对参与一般水上险情搜救行动的集体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0元/次,个人不超过1000元/次。搜救补偿方面,《办法》规定,对由南宁市辖区各级搜救机构协调参与或自愿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社会救助力量,在燃油消耗、船期损失等方面进行适当性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按照参与救助的社会救助力量实际产生的损失费用给予补偿。
跳转到指定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6013 | 回复:6607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的所有资料及图表信息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非广告服务性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所涉交易、招聘信息,请认真斟酌、实地考察后再交易。参阅本网站的用户,应被视为已确认得悉上述立场。此外,网站所涉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或来源机构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联系邮箱:123#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