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北流法院积极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为抓手,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力争通过司法审判执行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法官非接触调解,两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一次性了结
2016年3月29日,原告北流市某银行与被告黄某、刘某夫妇签订《农户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000元,借期自2016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9月28日止,在合同期内由被告黄某、刘某在自助终端自助循环借款,随借随还,随还随借。被告黄某某、梁某夫妇、朱某等承担借款联保责任。单笔借款期限一年。黄某、刘某夫妇于2019年3月29日在原告本行的自助终端借款30000元,借款到期后,黄某、刘某夫妇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银行多次找黄某、刘某夫妇催讨欠款均无果,最后甚致难以联系,为此,银行把实际借款人黄某、刘某夫妇及另三名担保人诉至法院。
北流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黄某在电话中说近期经济较为困难,希望法官做原告调解工作,请原告宽限还款时间。法官通过电话来回中了解到,被告对欠款本息表示认账。于是法官采取“非接触式”调解,在开庭前,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黄某沟通、释法明理,做被告黄某的思想工作,最后,被告黄某于本案开庭审理前付清了本案的本息,原告便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此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顺利了结。此前,办案法官用同样的方式,顺利促使一起同一个原告起诉陈某欠款本息5490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原告收到贷款后,也向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一次解决
4月20日,北流法院圆满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追回欠款。原告钟某惠与被告陈某霖于2018年通过相互认识发展成为情侣,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分手。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2019年12月7日,被告陈某霖向原告钟某惠借款35000元人民币,约定每月利息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并于当日写下借条给原告钟某惠收执。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被告陈某霖并没有按照约定归还欠款,原告钟某惠经过多次追讨无果后,遂将被告陈谋霖告上法庭。
庭审开始前,承办案件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当事人是昔日恋人,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法官主要对被告陈某霖进行疏导沟通,释明法理,最终达成被告陈某霖向原告钟某惠偿还3万元的调解意见,并且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偿还欠款,本案也得到圆满解决。
截止4月21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收案426件,结案289件,结案率67.37%,调解撤诉200件,调撤率69.3%。
作者 | 谢文杰、陈华军
编辑 | 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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