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决纠纷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为抓手,力争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从2020年4月16日起,该院将开展“一次性解决纠纷”优秀案例系列报道,速来围观~
4月17日下午,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高家胜到港南区瓦塘镇司法所对一起生命权纠纷展开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当天下午,仅用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便促成三方当事人和解,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据悉,罗某榆受程某龙的雇佣,于2020年3月24日晚12点在程某龙承包的广西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某村的修路工程工作,罗某榆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其驾驶的“泥头车”不慎翻落路边高80余米的山谷,事故造成罗某榆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罗某榆的家属、程某龙和广西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向瓦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份协议。为确保该份协议的公平公正以及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通过瓦塘镇司法所向港南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4月17日下午,该院法官联合瓦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各方当事人及其代表召集在瓦塘镇人民调解室,就之前各方签订的协议中的不当之处进行指出和修改,并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为各方当事人及其代表解疑答惑。为避免日后各方当事人再产生纠纷,尽可能一次性解决问题,法官仔细阅读了其先前签订的赔偿协议,又反复询问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征得他们的理解及同意后,当场修改完善该份协议,各方当事人于当天达成了以下调解协议:广西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罗某榆家属32万元,程某龙赔偿48万元。在调解当天,广西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立刻将32万元全部付清给罗某榆家属;程某龙承诺于4月30日前将余下28万元付清。下午6时30分,各方当事人在确认协议无误后,均在协议上签字,至此,该案处理完毕,当事人握手言和。
当事人握手言和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让群众办事省钱省时又省力。
来源丨港南区人民法院
作者丨蒙丹妤
编辑丨杨东兰
审核丨潘梅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