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拘?交警解读来了…

广西新闻新闻 /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0 05:50:54 热度:6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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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对电动车是否需要驾驶证的问题,现在很多小伙伴仍然模棱两可,到底哪种电动车需要驾驶证?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11月8日11时许,交警四大队民警在钦州市钦北区子材东大街和扬帆大道路口开展例行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行动中潘某驾驶的车辆由于涉嫌超员被拦下。


通过检查后民警告知潘女士其驾驶的车辆为轻便两轮摩托车,需要取得相应驾驶证(F或E证)才能驾驶,由于潘某不能提供驾驶证。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得知自己的车辆会被暂扣,潘某情绪激动起来,辩称自己的车是电动车而不是机动车。



民警告知其由于新的国标颁布之后,其所驾驶的超标电动车由于已经进行了机动车牌照登记,为轻便二轮摩托车,即为机动车,并且其车辆的牌照(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均可以证明。



在事实面前,潘某仍然指责道,为什么你们交警不通知我,我怎么知道,你们这是故意想变相罚款。民警解释到,新国标已经颁布半年有余,并且交警部门也在相关媒体上多次告知,刚才在执法前也进行了告知。


由于不满交警执法,潘某竟拿出手机对着执勤民警面部进行拍摄,并配上煽动性的话语,执勤民警指出潘某可以拍摄,但不能妨碍执法,如上传网络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潘某无理取闹的行动持续了半个小时,才在民警劝导下停止。



11月19日,潘某前来大队处理时,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潘某是无证驾驶机动车。



最后,经报请钦北分局同意,对无证驾驶的潘某处于罚款三百元,并处拘留三日的处罚。其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也将面临罚款150元和50元的处理。


潘某无证驾驶的案例,无疑给驾驶或即将购买电动车的小伙伴敲响了法律警钟!你所驾驶的“电动车”属于哪一种车型?快看看你的电动车行驶证以及车牌。


我们都知道,2019年4月开始,两轮电动车将被划分成三大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车辆上牌一定会有行驶证,属于什么车型一看行驶证就知道,如果行驶证有“摩托车”的字样,需要摩托车驾驶证,如果是“电动车自行车”则无需机动车驾驶证。



新国标实施以来,电动车车牌分为蓝牌和黄牌,有的小伙伴购买电动车时,商家会说上蓝牌不需要驾驶证,其实这是不准确的。



目前,挂黄牌的电动车属于电动摩托车需要驾驶证,这个大家应该普遍知晓了。


钦州小伙伴注意了,现在重点要说的是上蓝牌的电动车型,其分为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 其中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挂的是有“钦州“字样蓝色车牌,而轻便摩托车需要驾驶证,车牌为“桂N”开头的蓝色车牌。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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