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体系解读

教育新闻新闻 /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4 02:40:22 热度:22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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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广西学生资助,为你助学圆梦”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基层宣传巡回活动于桂平市文化广场启动,通过文艺表演、有奖问答、咨询解答、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学生资助的惠民政策,让学生及家长更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今年的基层宣传巡回活动共有三站,桂平为第一站,马山、藤县为第二、第三站。对广西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您又了解多少呢?

(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基层宣传巡回活动于桂平站开设现场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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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奖”

1.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1)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全区每年奖励4000名。

(桂平市大学新生获得新生入学补助金发放仪式)

高等教育——“助”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每生每年4000元和2000元两档予以补助。

2.中职升高职学费补助

(1)资助对象:2014年秋季学期后升入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籍高职高专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万名。

3.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4.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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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贷”

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额度: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3)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毕业后头三年为宽限期,可以只还利息。(本刊记者:张竞文 蒋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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